陈掞,人称颍川丈人。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今录诗三首。► 3篇诗文
故人远客天一涯,寄我万里风前枝。方壶含澌不受污,可着玉树瑶林姿。
孤芳妙质不可说,天香肯复须人知。老人不作世间梦,但见玉友如儿时。
急张青灯当明月,要看疏影横屏帏。花寒不睡斗欲落,笑语似与人追随。
持杯未怪此宵乐,论情忍负平生期。回头却忆青山道,处处相逢花不老。
短篱飞雪山更寒,古木啼乌月催晓。清魂屡往途路遥,故人久别相知少。
只今如此邂逅何,莫厌诗成苦相恼。
陈掞,人称颍川丈人。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