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 497篇诗文我闻仙山有奇木,似木还非又如竹。豢就天池走陆龙,削成玄圃辉山玉。
天生尺度齐人长,清如冰雪坚如钢。偶然爪甲相击触,铿金戛玉函宫商。
赤城九节殊怪诡,蜀江桃竹未为美。不知汉家何处得此枝,骨格不凡足文理。
经年阅代何灵奇,在处神物常护持。上端或炳太乙火,节间容刻丹书辞。
天子用优老,老臣恃扶危。夸父宁忍弃,长房不敢骑。
变化去来宁可测,既失千年今再得。当时北阙赐师臣,今日南州寿仙客。
南州仙客高士孙,白头钓隐荆溪滨。至人传与养生诀,步履如飞不动尘。
闻道今年年七十,拄杖趋朝此其日。玉堂令子阻称觞,望拜南云寄诗什。
缄题寄远祝长生,共愿年高身转轻。晓起拨云穿竹径,夜深挑月扣松扃。
岁岁年年持此杖,长伴神仙地上行。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