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 497篇诗文摩诃池上两鸳鸯,和鸣交颈共翱翔。一朝雌去不相待,却使雄栖欲断肠。
不学秦家萧史妃,翻成汉代买臣妻。去似妖娼归北里,留如戍客滞辽西。
生计凄凉枉痴待,主人恩重心难改。顾影犹疑怨耦从,闻呼自愧空名在。
碧荇芳萍梦已虚,红颜绣羽渐凋疏。枝头恨杀连理树,水底生憎比目鱼。
吴天独雁声相亚,臆中清泪如波写。已令明月不成机,复遣寒霜摧半瓦。
总为情深有别离,他生未是此生非。孤魂倘傍韩冯墓,依旧双双一处飞。
我不知暑退,但觉衣汗乾。颇怪庭中天,湛然青已宽。
有物叫草根,啾啾自相喧。问知已新秋,大火流金天。
九土变寒暑,正尔事亦繁。静观付一笑,吾事宁相关。
但无筋力健,悠然佳意还。喧喧憎邻里,砧杵乱人眠。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