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 686篇诗文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我生之辰,六月甲戌。师伯清尘,羲和纳日。粤有氛祲,南自筚门。
轮囷扶疏,英如白云。高减储胥,来循轨道。面阻清池,岐分缭绕。
玦如堤立,不即我庭。直建千房,视左为荣。载明载灭,载高载卑。
甲夜筹三,侵寻以微。外户如之何,秋空澄霁。庭内如之何,静无纤曀。
我门我籞,岂伊异人。何吉何凶,祥谶谁询。发书占之,日音受徵。
公正司辰,廉贞变起。时维宽大,斗建移申。律中参阳,干庚岁寅。
庚刑甲禄,三合离乡。王墓加临,金刚火强。白维王气,金方火死。
从革之占,庶乎近止。我非瞽史,讵易谈天。祸福由人,无论未然。
眷言常度,时曰休祥。尚疑白眚,为沴为殃。皇天降异,岂缘微物。
霆击飞霜,其何能忽。我顾休明,阙然腼汗。可无大戾,天为谪见。
妖星垂象,尚克陨之。酒血红杯,亦既泯之。卬绾阴诛,尚容改悔。
变见之来,庶无大罪。皇天降威,谓我修省。夕之朝之,敢忘申儆。
战战兢兢,念此天变。蔚炳如之何,无思革面。
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