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476—1527),字宗禹,明武陵人。明代文学家。正德时,知漳州,有惠政。累擢云南按察使,神采严重,不畏强御。嘉靖初,(公元一五二二年)巡抚江西,节财爱民。任内不畏强权,节财爱民,颇有政声,迁兵部侍郎,致仕归。居高吾山下,筑亭名静芳,自号高吾子。洪谟之诗,音节谐畅,有《静芳亭摘稿》(亦名高吾摘稿)八卷,与《治世余闻》,(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 115篇诗文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水路转下乐,远赴令丁镇。落日淡平芜,荒村带寒燐。
平时富鱼稻,税薄民不困。莲芡亦时丰,足以禦饥馑。
江湖岁或艰,老弱行蠢蠢。相携就淮食,不得辞远近。
四野今尽荒,百亩无一垦。鞠为凫雁区,无复限封畛。
师行辎重随,士饱筋力奋。经费固有常,变通亦宜论。
吾闻古贤将,羊陆开吴晋。食足边备多,高标邈千仞。
明(1476—1527),字宗禹,明武陵人。明代文学家。正德时,知漳州,有惠政。累擢云南按察使,神采严重,不畏强御。嘉靖初,(公元一五二二年)巡抚江西,节财爱民。任内不畏强权,节财爱民,颇有政声,迁兵部侍郎,致仕归。居高吾山下,筑亭名静芳,自号高吾子。洪谟之诗,音节谐畅,有《静芳亭摘稿》(亦名高吾摘稿)八卷,与《治世余闻》,(均四库总目)并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