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 318篇诗文喧者勿喧,歌者勿歌。呜呼我哀,我哀奈何?父知儿寒,母知儿饥。
我无父母,饥寒谁知?亲在忆亲,亲没恋坟。魂断难复,草荒更新。
夜坐秉烛,兄右弟左。同为孤儿,哀哉生我!抱女置膝,忍涕中悲。
儿亦无母,我怀痛之。烛短夜寒,予心之酸。男儿低头,顾影自怜。
余姚有余霖,四十老一衿。谒我蕺山麓,涕出悲不任。
谓公今诗史,乞为雷门吟。我兄名曰震,雷门乃其字。
霖生托遗腹,母老欲见弃。兄嫂争乳之,兄怙嫂则恃。
母亡霖六龄,九龄兄授经。霖愚复多病,支拄求蔘苓。
病则夺书笈,愈则还镫檠。欲继先子业,恐伤予季情。
回忆七龄时,兄子同病疡。戒嫂善视叔,叔愈他何伤。
日夕嫂抱持,兄子掷在床。我啼嫂则泣,我笑兄则欢。
三十授弟室,黾勉庠序间。嗟我衣上线,嫂泪存斑斑。
嗟我笥中书,手泽兄丹铅。兄嫂六十没,合葬上林村。
南山宋家隩,有我兄嫂坟。兄以贫废学,为医活千人。
活者恸兄死,安得赎其身。霖困蓬蒿中,惧掩兄嫂贤。
椎心泣血辞,愿公采斯言。我为一一书,孝义至斯止。
愧彼尺布谣,用以资国史。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