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掞,人称颍川丈人。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今录诗三首。► 3篇诗文
欢期远近。试说向乘槎,倩传幽恨。萼绿潜携,兰香密约,妒煞人间风韵。
添上青桐一叶,减却黄杨一寸。谁同病,有凄凉月姊,广寒重晕。
何损。虚猜道、解事天公,垂老偏难问。绣被经年。机丝匝月,到底银河渡稳。
寄语多情乌鹊,且莫作炎威准。待暗里,把些时倒扣,算他秋闰。
为耽远寂地,留连十日此。高台属望遥,幽禽清人耳。
雨过千林青,日落万山紫。草生堪悟仁,木秩可窥礼。
传觞抒衷言,策蹇访高士。野老罕机心,群儿无侈靡。
田头禾黍稠,缟綦足妻子。阴晴趁民时,天行允在是。
何当鼓此风,淳朴移城市。相将还太古,于于胡不美。
陈掞,人称颍川丈人。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