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掞,人称颍川丈人。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今录诗三首。► 3篇诗文
敝芦不掩棺,丹心塞天地。卢龙塞外昏,尺土骄胡骑。
淬剑守孤城,生死安所避。臣节殉封疆,岂惟愧怀二。
枯骨与城存,君臣朋友义。白杨郊外草连连,惜君壮君酹君前。
耿耿忠魂悬日月,崎岖犹照帝城边。
白蘋洲,有芦花似雪,人在木兰舟。祖帐方开,骊歌未暌,斜照半入江楼。
话不了、缠绵意绪,早归鸿、相唤落沙头。红蓼丹枫,青烟碧草,总为供愁。
此去几时重见,怅秾华易谢,零雨难收,落浦波空,渭城柳尽,欲饮还又回眸。
恨只恨、无情海水,趁归风、辄向西流。毕竟难留,一宵长似三秋。
陈掞,人称颍川丈人。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