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钧(一作与权),字立之,德兴(今属江西)人。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除秘书郎。三年,出为湖南提举。绍定元年(一二二八)除浙西提刑(《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嘉熙元年(一二三七),以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累官户部侍郎。有《蓝缕集》,已佚。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清同治《饶州府志》卷一四有传。今录诗三首。► 4篇诗文
垂杨丝雨小窗前,湿粉坠香绵。东君不是繁华主,怕匆匆、信了啼鹃。
要趁楝花风起,送他桃叶舟还。
每逢三月病恹恹,诗负衍波笺。连宵懒索金蕉饮,有篝灯、知我无眠。
忽忆去年今夜,春寒第几楼边。
往忆乌衣郎,北走彭门道。六年隔音容,万事挂怀抱。
相思枉停云,尺纸开小草。为言清夜梦,莞尔同一笑。
黄楼渺天末,路远何由到。我亦仰屋梁,恍若落月照。
神交见颜色,此理固良妙。抚事思少年,相期在嵩少。
是时海内安,王师未征讨。尚有丘壑姿,可寄沮溺傲。
一从胡雏骄,斯民困征调。一死抗贼徒,奇祸发词藻。
造物苦见憎,与俗坐殊好。微躯此栖迟,长夜悲静悄。
苍狗变浮云,世事那可料。伤心埋白玉,急景转飞鸟。
幸此好事人,遗编为倾倒。老眼倏巳明,权门益慵扫。
王与钧(一作与权),字立之,德兴(今属江西)人。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进士。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除秘书郎。三年,出为湖南提举。绍定元年(一二二八)除浙西提刑(《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嘉熙元年(一二三七),以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累官户部侍郎。有《蓝缕集》,已佚。事见《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清同治《饶州府志》卷一四有传。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