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9—1826)湖南溆浦人,字炳文,号乐园。嘉庆三年,举孝廉方正科第一,授知县,官至陕西按察使。平生究心舆图、兵法、天文、河渠等学,明习时务,又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事,于川、陕、鄂各地情形,知之最悉,著《三省边防备览》,所载均为实录。另有《乐园文钞》。► 12篇诗文
芦之水,不容舠。炎夏仲月,火云熇熇。我行无期,仆夫告劳。
虽劳矣,我心则敖。
芦之水,不容苇。炎夏仲月,火云旆旆。我行无极,仆夫告瘁。
虽瘁矣,我心则惠。
奉命徂征,适彼王郊。王郊无毛,室家嗷嗷。仆夫之劳,犹可敖也。
室家嗷嗷,不可敖也。
奉命徂征,适彼王遂。王遂如燬,饥人如猬。仆夫之瘁,犹可惠也。
饥人如猬,不可惠也。
(1759—1826)湖南溆浦人,字炳文,号乐园。嘉庆三年,举孝廉方正科第一,授知县,官至陕西按察使。平生究心舆图、兵法、天文、河渠等学,明习时务,又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事,于川、陕、鄂各地情形,知之最悉,著《三省边防备览》,所载均为实录。另有《乐园文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