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 27篇诗文五十七岁未衰节,三百六旬初度辰。半世平安逢盛旦,一年佳丽属芳春。
旧游曾作青山主,此会应多白社宾。鸿雁有声群序近,芝兰无恙物华新。
图书满屋辉前业,里巷逢人总后尘。惊看南天犹现极,喜闻东老未为贫。
是谁为作冈陵颂,爱尔长于翰墨亲。满眼和风一樽酒,对君疑是葛天民。
道傍木,夹道参参如合屋。种之毫末成合抱,太守慈仁辅生育。
古来善政盖有数,道路开通亦其目。芟除翳秽平险阻,坚固桥梁便舻舳。
何为万柯随曲直,化此长龙被崖谷。由吾太守爱民深,孜孜利民惟不足。
以为烈日长道难,加兹岭外炎暑酷。黄茅郁蒸之烈气,重岚固结之浓毒。
不得清阴萦且纡,何处憩息而踯躅。令如源泉下斯行,长原太山秀可掬。
桐榕枫果随所遇,惟其茂密佳荫速。何公之心父母心,后人当如子孙续。
勿剪勿拜勿拗斸,蠹朽便可添新绿。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