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390篇诗文
縠州见月如鱼口,沬聚痕消暗窗牖。鄞城见月如破臼,弃药含垢挂南斗。
龙蛇伏气诸脑空,水中睡失群阴母。其间海禽独夜啼,黑云赴海同奔犀。
市人识母不识父,击柝摧扉救月死。况值蕤宾月十五,干神附甲支在子。
孤子哀吟离楚尾,泪落荒江吊南纪。犹忆秦淮哭日年,不敢仰视看盆水。
(?—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