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弼(一一九四--一二五五),字伯弜,(又作伯弼,正卿),汝阳(今河南汝南)人,祖籍汶阳(今山东汶上)。周文璞之子。与李龏同庚同里。诗书画皆工,尤擅画墨竹。宁宗嘉定间进士(《江湖后集》卷一小传)。曾任江夏令。十七年(1224)即解官(本集卷二《甲申解官归故居有以书相问者》)。以后仍漫游东南各地,是否复官不详。卒于理宗宝佑三年(1255)。
► 210篇诗文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周弼(一一九四--一二五五),字伯弜,(又作伯弼,正卿),汝阳(今河南汝南)人,祖籍汶阳(今山东汶上)。周文璞之子。与李龏同庚同里。诗书画皆工,尤擅画墨竹。宁宗嘉定间进士(《江湖后集》卷一小传)。曾任江夏令。十七年(1224)即解官(本集卷二《甲申解官归故居有以书相问者》)。以后仍漫游东南各地,是否复官不详。卒于理宗宝佑三年(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