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约685年—约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唐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曾官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善草书,性好酒,世称张颠,也是“饮中八仙”之一。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诗亦别具一格,以七绝见长。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11篇诗文
长戈荡决,不如短兵。急呼亲戚,不如友生。弹我瑶瑟,拂彼绵丝。
音声雍雍,我当好之。我心如环,忧不可绝。朝兴夜眠,转喉卷舌。
狐狸拜月,却略似人。彼无其具,吾何以亲。财溺于渊,见者欢喜。
我家固贫,尔亦不起。奴子盗金,行步战身。我原不知,虚心畏人。
比得寒疾用道士养生法治其内郡幕徐天隐遗以柴胡桔梗教作汤服之疾间作小诗以寄
江南卑湿地,往往如长沙。薄寒能中人,毛立噤齿牙。
初犹遭蒸炊,又似缚且檛。淫祠乱昏俗,祸福专群鸦。
参军支病骨,抱案随吏衙。鬼盖乘其穷,屡以寒热加。
定知鬼非人,吾谁彼疵瑕。乌饥集屋梁,聊试弹以笯。
手摩田中丹,三关气成霞。房图引芸蒿,相与排阴邪。
此鬼不足施,霍然促脂车。
张旭(约685年—约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汉族,唐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曾官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善草书,性好酒,世称张颠,也是“饮中八仙”之一。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诗亦别具一格,以七绝见长。与李白、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唐文宗曾下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又工诗,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号称“吴中四士”。传世书迹有《肚痛帖》、《古诗四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