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7—1545)明福建晋江人,字思献。从蔡清游,与王宣、易时冲、林同、赵逯、蔡烈均有名,琛为最著,学者称紫峰先生。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官考功主事,乞终养归。嘉靖中起江西提学佥事,辞不赴。有《四书浅说》、《正学编》、《紫峰集》等。► 42篇诗文
义重师匡,业贵虚受。襄野顺风,西河杜帚。表迹亏光,降情回首。
道御百灵,神行万有。尊学尚矣,继列传徽。旗章或舛,兹道莫违。
自堂及室,异轸同归。洋洋圣范,楚楚儒衣。
灵、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诸苗夷之请,新其祠屋,而请记于予。予曰:“毁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盖莫知其原。然吾诸蛮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举而不敢废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盖尝毁之。象之道,以为子则不孝,以为弟则傲。斥于唐,而犹存于今;坏于有鼻,而犹盛于兹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爱若人也,推及于其屋之乌,而况于圣人之弟乎哉?然则祀者为舜,非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后乎?不然,古之骜桀者岂少哉?而象之祠独延于世,吾于是盖有以见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泽之远且久也。
象之不仁,盖其始焉耳,又乌知其终之不见化于舜也?《书》不云乎:“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则已化而为慈父。象犹不弟,不可以为谐。进治于善,则不至于恶;不抵于奸,则必入于善。信乎,象盖已化于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国,象不得以有为也。”斯盖舜爱象之深而虑之详,所以扶持辅导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圣,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见象之既化于舜,故能任贤使能而安于其位,泽加于其民,既死而人怀之也。诸侯之卿,命于天子,盖《周官》之制,其殆仿于舜之封象欤?
吾于是盖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无不可化之人也。然则唐人之毁之也,据象之始也;今之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终也。斯义也,吾将以表于世,使知人之不善,虽若象焉,犹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虽若象之不仁,而犹可以化之也。”
同云被四野,寒气惨悲凉。回风一以定,密雪来飘扬。
时当冬候穷,开岁五日彊。蓬巷无与适,陟此琼台冈。
宾友既追随,儿童亦携将。攀跻得冢顶,徙倚聊彷徨。
俯视千里空,仰看万鹤翔。远迷乱峰翠,近失平林苍。
偃薄莹神骨,咀咽清肝肠。朗咏招隐作,悲吟黄竹章。
古人不可见,来者谁能量。且复记兹日,他年亦难忘。
(1477—1545)明福建晋江人,字思献。从蔡清游,与王宣、易时冲、林同、赵逯、蔡烈均有名,琛为最著,学者称紫峰先生。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官考功主事,乞终养归。嘉靖中起江西提学佥事,辞不赴。有《四书浅说》、《正学编》、《紫峰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