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 1660篇诗文
大水那能望有年,恤民恩诏喜拳拳。事凭公廪终难济,情到官庄最可怜。
占取膏腴多极万,索来金谷动盈千。税于子粒偏加重,赋入荒年亦未蠲。
港次半收烟火价,野中分握草场权。鸡豚已尽田间利,舟楫仍需水面钱。
泛使不禁频去住,小民何日许安便。伐残桑枣惟馀地,典尽车牛莫诉天。
罪絷便连儿女辈,鞭笞宁计令丞员。屋庐毁废沦波底,老弱流离委道边。
糠秕无端争入市,酒浆那复敢开廛。监门有泪挥图上,守土何人达帝前。
愧我身非观察使,伤心聊述纪行篇。
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