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
► 506篇诗文见五渎之东写,睹六水之南驰,挥灵海之委输,孰石穴之永归。
若乃长山款跨,外内乖隔,下无伏流,上无夷迹,麕兔望冈而旋归,鸿雁睹峰而反翮。既陟麓而践坂,遂升降於山畔。顾后路之倾巘,眺前磴之绝岸。看朝云之抱岫,听夕流之注涧。罗石棋布,怪谲横越。非山非阜,如楼如阙。斑采类绣,明白若月。萝蔓绝攀,苔衣流滑。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
毋说谎,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
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
张煌言(1620—1664年),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汉族,南明儒将、诗人,著名抗清英雄。崇祯时举人,官至南明兵部尚书。后被俘,遭杀害,就义前,赋《绝命诗》一首。谥号忠烈。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质朴悲壮,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有《张苍水集》行世。张煌言与岳飞、于谦并称“西湖三杰”。清国史馆为其立传,《明史》有传。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追谥忠烈,入祀忠义祠,收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