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6—1418)明江西泰和人,字用之。洪武末举人。以才荐,知四会县。后历阳江,阳春诸县,皆以廉能称。永乐元年召与修《太祖实录》。书成,擢修撰。又代郑赐为《永乐大典》总裁。十五年帝至北京,太子监国,留辅太子。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牵连及潜。下狱被杀。有《泊庵集》。► 12篇诗文
陈遗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收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及归家,遂携而从军。与孙恩战,败,军人溃散,遁入山泽,无以为粮,有饥馁而死者。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
道人晏坐清白居,身心不动长如如。月窟深藏雪狮子,冰壶静贮银蟾蜍。
绝色纯真妙难测,中下焉能造其域。不修梵行事空王,岂守邪禅作家贼。
纵横廓落含十虚,三尺丈六携手归。彻骨风流秪者是,六门日夜扬光辉。
灵利师僧近来少,往往多从外边讨。本无阶级坦然平,到此定应先跶倒。
(1366—1418)明江西泰和人,字用之。洪武末举人。以才荐,知四会县。后历阳江,阳春诸县,皆以廉能称。永乐元年召与修《太祖实录》。书成,擢修撰。又代郑赐为《永乐大典》总裁。十五年帝至北京,太子监国,留辅太子。寻有人诬太子擅宥罪人,牵连及潜。下狱被杀。有《泊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