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字朝宗,号亦山。开平人。明孝宗弘治五年(一四九二)举人。任广西梧州推官,以文章忤当道,罢归。有《亦山先生遗稿》四卷。清道光《肇庆府志》卷一八、民国《开平县志》卷三二有传。李江诗,以李文约藏清道光十五年刊本《亦山先生遗稿》为底本。► 276篇诗文
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树阴。少时,且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久未果,遂讼于官。惠遣争者出,顾州纪纲曰:“以此羊皮可拷知主乎?”群下咸无答者。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伏而就罪。
李江,字朝宗,号亦山。开平人。明孝宗弘治五年(一四九二)举人。任广西梧州推官,以文章忤当道,罢归。有《亦山先生遗稿》四卷。清道光《肇庆府志》卷一八、民国《开平县志》卷三二有传。李江诗,以李文约藏清道光十五年刊本《亦山先生遗稿》为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