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言(1598-1655),字禹前,号泉山,斗筑居、中道庄主人,明代崇祯庚午(1630)举人,崇祯甲戌(1634)科进士。初授乐亭知县,政绩突出。后升为御史,仗义执言。出巡山东,严战守,以御寇。好直言,无所避,多次弹劾。清初,以原官,视学江南,慧眼识才,称知人。终养奉母范氏,至孝。与弟陈昌期友爱,家无分财。著有《先草集》、《山中集》、《斗筑居集》若干卷。► 3篇诗文
春色载阳,清泉汤汤。匪绍来游,插羽于襄。歌言依咏,筐篚于将。
匪曰纡馀,大雅聿昌。流泉在左,诛茆在右。隐衷何逖,懿踪惟旧。
篁竹其苞,华实其茂。云虹具苍,金石迭奏。昔日太和,凤鸟于飞。
郁郁其址,淑人是依。嗣日建安,白雪于霏。湜湜其源,雄词爰归。
匪予小子,念日先民。游于西园,亦暮之春。我车既安,我马既駪。
千万斯年,维德之邻。
陈昌言(1598-1655),字禹前,号泉山,斗筑居、中道庄主人,明代崇祯庚午(1630)举人,崇祯甲戌(1634)科进士。初授乐亭知县,政绩突出。后升为御史,仗义执言。出巡山东,严战守,以御寇。好直言,无所避,多次弹劾。清初,以原官,视学江南,慧眼识才,称知人。终养奉母范氏,至孝。与弟陈昌期友爱,家无分财。著有《先草集》、《山中集》、《斗筑居集》若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