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458篇诗文
金缕曲 客自蜀归,贻一湘竹杖,铜为首尾,启之可作旱烟管用。戏赋
三尺琅玕紫。范青铜,月镰霞杵,横颠竖趾。入手宛承灵寿赐,筇竹一枝差拟。
喜拄地声闻铿尔。临水登山堪济胜,步慵时,不碍身斜倚。
坚挺节、直如矢。
烟霞久癖难湔洗。旋启螺,忽开双眼,灵通个里。陡觉氤氲萦齿颊,香赛澧兰沅芷。
还待把精神振起,莫笑一身兼二役。想扶危舒困无殊理。
缄汝口,我行矣。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