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458篇诗文
葑门晓发吴淞船,手把传符津吏前。五年别家走未已,素发萧萧垂两肩。
小龙江头旧游处,东家西家争招延。匆匆会散等过鸟,风吹湖水春无边。
云林高士独不见,倚篷四望心茫然。惊湍叠浪岂作恶,渚花江草仍争妍。
夕阳收港泊陈店,入市买鱼烧荻鞭。蓉城公子今最贤,赋诗行酒能周旋。
一谈一笑烛欲尽,野戍不闻钟鼓传。却忆山中小儿女,如此明月应未眠。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