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悟,字惺所。河南陕县东凡人。明代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中进士,任邢台令。邢台遭荒灾,他上报朝廷求援,设粥棚、置棉衣,救济贫民。他亲自检查救灾事项,还用自己俸禄,赎回穷人卖掉的妻室儿女。天启元年(公元1622年),他调任山西参政,单车就道,行李简陋。后辞官回乡,隐居不仕,专门从事办学。他与张抱初、张春宇,吕豫石等文人学士培育了众多学生。他还著有《常惺惺稿》10卷,《解缚编》2卷。他教授学生著书立说,去世后,在陕州城内建有祠堂。► 49篇诗文
愚者务兼并,良田亘阡陌。苦作子孙计,贪心犹未塞。
有田不自耕,安能知稼穑。但见家不訾,大小生骄佚。
殊不晓此田,乃是无情物。百年三易主,到汝知几易。
一朝天不佑,复为他人得。李公维扬彦,高世有绝识。
丧乱二十年,所向无定迹。或寓南山南,或侨北山北。
岂不念子孙,为置美田宅。积金与广业,视彼皆下策。
惟于方寸地,平居常种德。诗书即耒耜,仁义乃沟洫。
利欲比稂莠,孝悌为黍稷。既无水旱忧,宁假耘耔力。
富势不能夺,螟蟊不能贼。一气涵至和,沛然有馀泽。
兰芽茁庭砌,玉树森相植。家训重义方,弗效于墙䦧。
高堂日清晏,燕乐宜酒食。坐上无白丁,谈笑尽逢掖。
封胡与羯末,侃侃咸侍侧。父菑子肯播,慈颜喜盈色。
大书特书之,世作贻谋则。
王以悟,字惺所。河南陕县东凡人。明代万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中进士,任邢台令。邢台遭荒灾,他上报朝廷求援,设粥棚、置棉衣,救济贫民。他亲自检查救灾事项,还用自己俸禄,赎回穷人卖掉的妻室儿女。天启元年(公元1622年),他调任山西参政,单车就道,行李简陋。后辞官回乡,隐居不仕,专门从事办学。他与张抱初、张春宇,吕豫石等文人学士培育了众多学生。他还著有《常惺惺稿》10卷,《解缚编》2卷。他教授学生著书立说,去世后,在陕州城内建有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