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390篇诗文
秋飙萧飕,秋江流悠,万里兰舟。驾彼兰舟,言溯上流。
兰舟上流,蕙芷馨浮。
我采我芷,言赠之子。我采我蕙,赠子之偑。赠子有行,行馨天庭。
赠子之佩,佩馨于京。
我采我芷,秋江之湄。鸥鸟于飞,鹭鹚于飞。彼鸟者鸥,则我忘机。
彼鸟鹭鹚,玉雪颉斯。遣遣鹭鸥,偕子驰驰。
我采我惠,秋江之澜。采蕙不盈筐,涉澜不涉滩。涉澜有清浅,涉滩有潺湲。
赠子有行,赠子蕙兰。赠子观澜,毋涉潺湲。
(?—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