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休(673年-740年6月8日),字良士,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唐朝宰相,凤阁舍人韩大敏之侄,洛州司户韩大智之子。韩休出身于昌黎韩氏,制举入仕,后被举为贤良,历任左补阙、主爵员外郎、中书舍人、礼部侍郎、虢州刺史、工部侍郎、尚书右丞。开元二十一年(733年),韩休受到中书令萧嵩的举荐,担任黄门侍郎、同平章事。他生性刚直,数次犯言直谏,因与萧嵩产生矛盾,被罢为工部尚书。后加太子少师,封宜阳县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韩休病逝,时年六十八岁,追赠扬州大都督,谥号文忠。宝应元年(762年),唐肃宗又追赠韩休为太子太师。
► 5篇诗文早年经历
韩休年轻时精通词学,后考中制举,累迁至桃林县丞。
累职升迁
710年(景云元年),李隆基被立为皇太子。当时,韩休被举为贤良,并到东宫回答有关国政的策问,与校书郎赵冬曦被定为乙等,擢升为左补阙。
712年(先天元年),李隆基继位,是为唐玄宗。此后十余年,韩休也由左补阙累获升迁,历任吏部主爵员外郎、中书舍人、礼部侍郎,兼知制诰。
724年(开元十二年),山东地区发生旱灾,唐玄宗遂命韩休与黄门侍郎王丘、中书侍郎崔沔等五名中枢官员补任州刺史其中,韩休出任虢州刺史。
奏请均赋
虢州位于西都长安与东都洛阳之间,皇帝时常移驾经过,供应舆驾的粮草赋税极重。韩休担任虢州刺史后,上奏朝廷,请求平均分摊赋粮于其他州郡。中书令张说将他的奏表驳回,道:“如果独免虢州,就要移给其他的州,你这是刺史在谋取私惠。”韩休再次上表请求。僚吏劝道:“您这会违逆宰相之意。”韩休答道:“作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以治政!若因此得罪,我也心甘情愿。”最终,朝廷同意了韩休的请求。
犯言直谏
韩休拜相后,万年县尉李美玉获罪,唐玄宗特命将其流放岭南。韩休谏道:“李美玉只是一个小官,所犯的也不是大罪。如今朝廷
父亲
韩大智,官至洛州司户参军。
兄弟
韩偲,官至秘书郎。
韩倩,官至殿中丞。
妻子
柳氏
儿子
韩浩,官至高陵县尉。
韩洽,官至监察御史。
韩洪,官至邢州长史。
韩澣,官至郊社县丞。
韩汯,官至谏议大夫。
韩滉,官至左仆射、同平章事。
韩休与夫人柳氏的合葬墓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大兆街办郭庄村,于2014年发现,该墓深约11米,坐北向南,墓道至墓室总长约40米,由长斜坡墓道、4个过洞、5个天井、甬道和墓室组成,虽然遭到严重盗扰,但墓葬形制基本完整。在发掘中,发现墓道、过洞、天井部分仅在墙面隐约有白灰层以及红色影作木构痕迹,过洞仅存一个壁龛未被盗掘,出土陶俑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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